省国土资源厅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年初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突出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监督执纪为手段、源头防腐为目标,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机制,解决了权力配置和运行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
一、突出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一是设置党员干部廉政红线。厅党委注重风险防控顶层设计,制定党员干部 “四个绝不能”(绝不能与老板一起打牌打麻将,绝不能与老板一起去娱乐场所,绝不能与老板一起喝酒,绝不能让老板到家中作客)的廉政红线,厅纪委延伸监督触角,围绕“廉政红线”开展监督执纪,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构筑反腐倡廉“警戒线”。二是建立反腐倡廉考评机制。厅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及分工意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党组织每半年报告履行责任制情况。厅纪委将年度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级纪检组织,按阶段进行督促检查,与责任制同步考核,对年度“零立案”的纪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向责任主体点亮党风廉政“警示灯”。三是完善查办违纪案件制度。厅纪委制定《厅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办理责任制》、《查办非厅管干部违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力量初核违纪问题线索,与各级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教育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主动“亮剑”。四是结合廉政风险监督执纪。厅纪委围绕土地、矿业权审批及出让、工程招投标、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环节110个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项目、资金、人事等7大类103个高等级廉政风险点查找问题线索,重点查办土地资源和矿产开发领域违纪案件,时刻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二、围绕权力行使的重要环节,健全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需要预警的党员领导干部在15日之内以打招呼、提要求等方式进行预警提醒;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在20日之内予以预警诫勉;对有轻微违纪苗头,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在30日之内进行预警整改。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以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为着力点,梳理查找各类廉政风险点1573个,制定防控措施232条,注重统筹谋划和源头监管,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主动性。三是健全权力运行机制。编制110项行政事项内外部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矿业权配置和建设用地集体会审和结果公示制度,制定《青海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矿业权交易规则》,启动“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规范了权力运行。四是取消下放审批权限。组建矿业权交易中心,重大矿业权转让申请及出让进入市场按程序公示并进行交易,将全省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招投标和组织实施权限下放给所在地政府,有效降低了重点部位的廉政风险。
三、强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一是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等主题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千人警示谈话”、“一季一讲一看一短信”、“互查互推互学”活动,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二是力促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制定《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机关作风问题暂行办法》、《工作人员勤政廉洁问责暂行办法》,对34个基层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12名党员干部点名曝光并进行约谈。三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监督检查办法,将明察暗访与专项检查、阶段督促与年底考评有机结合,严肃查处滥发津贴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1名主要负责人被免职。四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纪检干部配备和经费保障机制,从基层选调1名纪检干部到厅纪委机关,落实4万元办案专项经费,各事业局配齐专职纪检干部,先后组织82名纪检监察干部赴南京晓庄学院、浙江省委党校,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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