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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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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正向积分制管理办法

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03-2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党支部正向积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及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贯彻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进一步推进我厅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推动党建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履行好自然资源工作职责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严谨科学、便于操作。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支部“堡垒指数”的标准要求,结合支部工作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积分制管理标准,使积分内容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公开透明、确保实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积分定期公开机制,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防止“一刀切”。

      (三)坚持标准、奖惩结合。对照党支部日常工作,按照党支部先进性标准进行量化积分,确保积分查有依据,防止人情分、虚假分;注重积分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支部评先树优、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

      三、积分内容

      每年年初,结合支部工作特点等实际情况,从思想建设、“三会一课”、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其他工作等五个方面,实行正向积分制管理。

      (一)思想建设

      1. 按照厅直属机关党委要求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加1分。

      2. 按计划组织支部进行学习,每学习一次加1分。

      3. 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加1分。

      4. 学习后3个工作日内向厅直属机关党委上报学习情况,加1分。

      (二)“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 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每召开1次,加1分。

      2. 按时上党课,党组成员上党课加3分,支部书记、支委加2分,普通党员加1分;党课结束后3个工作日向厅直属机关党委上报课件或学习提纲加1分。

      (三)落实党建基本制度

      1. 按厅直属机关党委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上报加3分。

      2.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记录,加1分;确定每位党员谈话提纲,加1分。

      3. 按规定程序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1分,列为发展对象加1分,按期转正加1分。

      4. 按时按要求交纳党费,加1分。

      5. 每月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加2分。

      6. 参加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参加一次加1分。

      7. 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公开一次加1分。

      8. 按规定处理不合格党员,加1分。

      (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三项活动

      1. 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按要求组织评选优秀党员,评一次加1分。

      2. 开展“晒成绩亮承诺作表率”活动,支部书记对全年工作进行述职加1分,全员述职加2分。

      3. 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开展结对帮扶,一次加1分;开展志愿服务,一次加1分。

      (五)其他工作

      1. 按要求建立“三册两薄三台账”,建立一个加1分。

      2. 支部各类资料按期归档、客观真实,加5分。

      3. 及时上报党务工作信息,每报一篇加1分。

      4. 按直属机关党委要求制定党支部各项工作计划,加1分。

      5. 按时保质保量撰写年度支部党建工作总结,加3分。

      6. 支部书记按机关党委要求的时间上报述职报告,加2分。

      7. 按时完成厅直属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按规定时间完成并上报加1分。

      四、结果运用

      将年度综合得分结果作为支部争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排名前列的党支部,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排名靠后的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连续两年排名靠后,未按要求正常开展工作的党支部,根据有关规定,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实行党支部正向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我厅党支部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长效机制,厅直属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实行党支部正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党支部正向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督导检查。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支部正向积分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支部正向积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并将典型经验在厅直属各基层党组织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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