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突出基层组织力量
为更好落实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对厅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责任分解,形成了包括党组(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党组(党委)成员责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责任“4张清单”,45项具体责任,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管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更加突出了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基础力量,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增强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凝聚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厅党组要求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责任清单》,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着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对照《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工作中,努力提升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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