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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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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矿业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2-18 18:13:41 浏览次数: 【字体:

整改任务概述

解决盐湖集团实际建成产能500万吨/年与采矿许可证批复生产规模不符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整改目标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制定完善盐湖资源利用保护规划,发挥规划管控作用,保障盐湖资源可持续发展,规范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整改措施及成效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开展柴达木盆地盐湖开发利用情况核查,评价资源与产能的匹配性,合理核定盐湖企业产能,解决盐湖集团实际建成产能与采矿许可证批复生产规模不符问题。2023年11月30日,自然资源部完成察尔汗别勒滩矿区钾盐采矿权变更登记,盐湖集团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已调整为500万吨/年,解决了实际建成产能与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不符问题。

整改时间

2020年8月至20231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社会监督联系人:元旦尖措

0971-613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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