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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发布时间:2022-08-02 14:57:15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三项指出“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现有10宗采矿权和75宗探矿权,2013年以来,虽然采取了停产整治措施,但部分项目退出迟缓,整体生态修复工作滞后”。

整改责任单位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目标

      分类完成自然保护区85宗退出矿业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对64宗矿业权采取工程措施,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对21宗未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收集相关佐证资料。

整改成效:1.全面完成64宗矿业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2.完成21宗未开展勘查工作探矿权佐证资料的收集,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认定;3.省第四实地督办组对恢复治理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在《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核查表》签字确认。

整改时间

      2017年11月至2020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金鹏 0971-625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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