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矿业权退出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青海片区)实施方案》,要求关停和退出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内矿业权退出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范围内矿业权须全面退出并注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核实退出的78宗矿业权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6日)。
一、请所有公示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公示期内向矿业权原登记机关提交矿业权注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提交矿业权注销申请的,矿业权登记机关将按照非申请注销方式予以注销。
二、对公示退出方式有异议的,矿业权人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反映和举证,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异议事项的接收和争议问题的处理。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届满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反映和举证。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祁连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70-8675022、157******3889,联系人:冶占良;门源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70-8613005、138******1234,联系人:李德生;天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77-8267556、132******8517,联系人:马丽霞。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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