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开(2021-6)
青采矿评公开2021第6号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显龙沟金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川山评报字(2020)G12号)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12日),在公示期间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评估机构研究分析后进行了答复,并再次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2日)后再无异议,现将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显龙沟金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显龙沟金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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