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科学内涵学习领会不深入,缺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缺乏统筹考虑和长效安排,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系统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
整改责任单位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整改目标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省义不容辞又来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责任”的殷殷嘱托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深化“青海最大价值、最大责任、最大潜力在生态”的省情认识,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厅党组高度重视,先后两次专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四条整改措施。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的重点内容,组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8次,开展专项研讨5次,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我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研究。8名党组成员和1名副厅级领导分赴8个市(州)开展大生态环境保护巡讲,提高了“三个最大”的省情认识,传递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结合“岗位大练兵、人员大培训、环境大整治”活动,加强对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策理论的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深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的理解和把握。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开展了祁连山南麓大排查、全省废弃矿山排查和盐湖资源开发大排查,全面梳理了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
整改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申伟杰 0971-610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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