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兴海县什多龙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兴海县什多龙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兴海县什多龙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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