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民众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灶火西南山蛇纹岩矿及透闪石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民众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灶火西南山蛇纹岩矿及透闪石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远华矿业有限公司天峻县瓦乎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满丈岗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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