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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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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1-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交流,依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2017-2020年发展规划》,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现发布本指南,围绕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战略,重点资助地理空间信息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现征集2019年度开放课题,以解决该领域面临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的科学问题,开拓和发展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促进行业科技进步。

、课题资助方向

      1. 地理空间数据挖掘技术及服务模式研究

       主要包括:自然资源信息动态感知技术、自然资源全要素大数据知识库构建、网络多源条件下的地理大数据发现、融合挖掘及主动服务、人工智能在地理信息获取、处理与分析中的应用、自动化数据处理和智能化服务、自然资源时空演变规律与发展趋势的挖掘和预测技术、地理信息与社会经济信息的融合等。

      2.自然资源和生态监测与分析技术及应用

      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全要素信息的快速提取技术、多源遥感卫星观测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应用技术、高分遥感数据智能解译与分析技术、遥感影像密集型计算及自动变化检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分析、城市空间格局发展变化监测方法和模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评价等。

      3.地理信息关键技术研究与行业应用

      主要包括:地理空间信息网络、机器视觉、时空大数据建模、新型位置服务产品模式等研究,物联网、传感网等泛在模式下的新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获取技术,模拟人类感知的地理信息可视化技术、交互式可视化与动态制图技术、地理信息共享服务研究、地理信息行业应用等。

      4.地图与地图文化创意产品应用研究

      主要包括:多维一体化地图制图技术、适应自然资源地理环境表达的新型地图理论方法研究、地图文化概念及发展方向研究、地图文化创意设计研究、地图文化产品开发应用研究、地图文化科技与创意结合研究等。

二、课题申请原则

      1.开放课题面向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相关生产单位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人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高级以上职称,并在本指南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年龄不超过45岁。

      2.资助强度一般课题不超过3万元,须发表EI或核心期刊收录文章至少一篇。重点课题资助强度不超过6万元,须发表SCI收录文章至少一篇或EI、核心期刊收录文章至少两篇。优先资助与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申请的开放课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

      3.课题申请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开放课题,在承担本实验室上年度开放课题但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两个。

      4.课题数量根据实验室经费、课题申请数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三、课题研究年限

      一般课题执行时间为1年,重点课题执行时间为2年。

四、课题成果及结题要求

      1.研究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开展软件登记、专利申请、成果转让、奖励申报等均应署“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2.研究课题的有关论文、论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项目编号:******”(Funded by the Geomatics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key Laboratory of Qinghai Province , Grant No. ******)

      3.至少要有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成果,且标注“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标注单位英文名称为: Geomatics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key Laboratory of Qinghai Province

      4.课题结题时需向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和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成果评议、鉴定和报奖资料等成果证明材料。

五、课题申请受理

      1.课题申请的受理工作于2019年11月12日开始,12月12日截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者按要求提交《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我实验室。

      3.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项目先进行初审,再交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再次评审,根据评议情况择优资助。评审结果将于2019年12月30前,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并在(http://zrzyt.qinghai.gov.cn/index)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和青海省地理信息中心网站公布。

      4.不允许重复申报,不允许窃取他人科研成果,一经发现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课题经费的使用要符合《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

      2.为加强学术交流,本室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或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3.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英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3号测绘大厦

      邮编:810001

      电话:0971-6109483

      Email: 54194212@qq.com

      查看附件:附件1:《青海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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