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德县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3〕44号
海南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贵德县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申请用地的请示》(南政〔2022〕8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贵德县常牧镇色尔加村的0.398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贵德县人民政府,作为贵德县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州要督导贵德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具体事宜由贵德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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