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仁市瓜什则乡400MW“光牧储”综合一体化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2〕99号
黄南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同仁市瓜什则乡400MW“光牧储”综合一体化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黄政〔2022〕2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下:
一、同意将你州同仁市瓜什则乡尕什加村、阿旦村、郭进村、西合来村,共1个乡镇4个村的3.3069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后,作为同仁市瓜什则乡400MW“光牧储”综合一体化发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黄南州人民政府要督促同仁市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黄南州人民政府要督导同仁市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黄南州人民政府要督导同仁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及时供地,同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具体事宜由同仁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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