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平安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2〕82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海东市平安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东政征〔2022〕1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祁新庄村、三合村1个乡镇2个村的1.666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作为海东市平安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建设用地。
二、海东市人民政府要督导平安区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具体事宜由平安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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