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玛多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玛多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0〕36号
果洛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玛多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果政〔2019〕12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玛多县玛查理镇的0.9139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连同1.544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共计2.458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提供给玛多县人民政府,作为玛多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州要督导玛多县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三、你州要督促玛多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
四、具体事宜由玛多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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