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第一地块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第一地块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
青政土函〔2019〕61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西宁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第一地块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的请示》(宁政示〔2018〕5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呈报的“一书一方案”,将西宁市城北区小乔街道本事处小桥村、毛胜寺村的3.0589公顷集体土地征为国有,作为西宁市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一地块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市要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你市要做好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相关工作。同时按期完成拆旧区复垦任务后归还周转指标。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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