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关于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
青移安〔2020〕115号
各市(州)、县移民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落地见效,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和《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移民〔2019〕40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是为了省局能够及时发现、掌握并解决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齐组织协调、制度完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短板,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二、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严格对照附件1、附件2中所列问题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局。
三、省局将在自查工作结束后随机抽取部分县(市)对自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时限完成自查工作的县(市)移民管理机构,省局将进行通报并抄送所在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1.《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存在问题县级自查自纠清单》
2.《青海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存在问题县级自查自纠清单》
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程文慧 0971-6149632;俞树荣 0971-614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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