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门源浩门农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信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规定,并经门源县人民政府同意,允许门源县浩门农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71.8942公顷结余指标通过省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配置平台在全省范围内有偿使用。
有意向者可自行与门源县人民政府(门源浩门农场)协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相关事宜。
联系人:党国成 联系电话:138******9879
青海省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配置平台
2017年2月2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