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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开发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2-08-23 16:38:13 浏览次数: 【字体:

我省连续四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但仍存在部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占用大量建设用地空间,加剧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吴晓军省长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刘涛副省长多次实地调研、作出批示。为有效盘活全省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资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省自然资源厅在梳理研究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拟在全省开展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结合省情实际,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分类施策、健全机制、紧扣保障服务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到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州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的任务目标。截止2021年底,全省批而未供土地20.93万亩、闲置土地6.82万亩。各个工业园区问题较为突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分别占全省的42.4%、22.9%。按照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达任务,《方案》明确各市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25%,各市州所辖工业园区处置率达到本辖区40%以上。第二部分为“整治范围”,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整治对象和范围。第三部分为“工作任务”,围绕摸清底数,分类处置,逐宗查清未批先建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及成因,分类制定处置措施,推进处置工作。第四部分为“整治措施”,整治围绕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11条具体措施。特别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规定,明确了按程序撤销符合条件的用地批准文件,相应的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指标、相关的税费等仍然有效。该措施能够有效消除相关地区和单位对撤销批准文件的顾虑,加快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第五部分为“实施步骤”,此次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分为制定方案、加快处置、建立长效机制3个阶段。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实行审批联动、开展督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确保《方案》落地见效的保障措施。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方案》明确了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暂停受理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县(市、区、行委)的新增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在严格实行审批联动的同时,兼顾了基本民生保障需求,确保了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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