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5:15:3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青自然资【2022】140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以下简称《基准(土地类)》)已经2022年4月13日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青海省国土资源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青国土资﹝2017﹞263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 2022年4月2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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