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20年度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为扎实开展2020年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及时制定《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召开8个市州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做好专项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排查工作。全省共排查自2018年以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057宗,其中土地违法1913宗(已立案查处1565宗,非立案处理或违法不处理340宗,正在调查8宗),拆除违法建筑22.23万平方米;矿产违法案件(线索)144宗(其中已立案130宗,均已结案,非立案处理14个,均已处理到位)。二是开展黄河沿线无人机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黄河流域主流支流沿线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根据全省近年来黄河流域沿线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情况,2020年4月至9月,组织对黄河沿线区域进行无人机专项航拍执法,航拍面积143平方公里,覆盖3州市6个地区,提取疑似违法图斑74个,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对核查出的违法问题下一步将依法查处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矿产资源大排查大整治。2020年8月至10月,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矿山企业及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全省共排查矿山企业及关停废弃点共计1592个,针对存在的问题,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四是对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省级层面共计受理12336、上级转办、群众举报等违法线索97条。经调查核实,56件举报属实,41件举报不属实;经排查已立案查处24件,制止32件,省自然资源厅挂牌督办3件。
2021年,自然资源系统将加大黄河长江自然资源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坚决扛起保护黄河长江自然生态保护重任,并以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黄河长江流域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大排查大整治,积极探索建立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黄河、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举措,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全面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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