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全面部署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的通知》及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工作要求,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督导组,印发了《关于对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着重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核查及环境恢复、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砂石资源监管及违法行为查处、矿产资源和水电资源开发涉及土地的“未批先建”情况、自然保护区内矿权退出以及海南州、黄南州境内4条公路建设中120处取土用砂点恢复等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
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全面梳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建档立卡,采取“消号制”,按照要求和时限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对涉及非法开采及乱采滥挖砂石、粘土资源的,严格按要求和时限进行整改;对拒不履行整改要求的企业,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下属单位和部门,省厅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厅执法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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