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起“流动红旗” 筑牢防疫安全网
4月11日,经综合评比,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被文汇路街道科普路社区授予疫情防控模范单位“流动红旗”。
年初以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疫情防控专班根据国务院和省新冠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的视频会议精神和厅主要领导要求,结合督导检查情况,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严格来青返青人员健康管理,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制定具体的“十条措施”。一是要求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二是细化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应急预案及各项防控措施、制度。三是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实行报批,并严格落实好自我防护。四是务必严格落实门岗、办公区域、电梯间、食堂消毒、餐前餐后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不举行聚集性活动。五是持续推进本单位所有应接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按要求及时跟进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并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家属(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疫苗,落实“双推进”行动。六是加强必要防疫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七是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高度关注快递物流包裹和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全面的防控意识,减少非必要网络消费,降低传播风险。确需网购要加强对快递物流包裹的消杀工作,未经消杀不进办公楼、不进家。八是增强个人卫生健康及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九是地勘和测绘单位临近出工出队,对临聘务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十是对厅疫情防控信息平台的数据要及时更新。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作为重中之重,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继续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慎终如始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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