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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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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推进会

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6 18:07: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严格实施“增存挂钩”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自然资源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3月15日上午,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1年度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本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处置任务。

会上,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通报了全省各市(州)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安排部署了2021年度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西宁市、海西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就所梳理的辖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厅国土空间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负责人结合职责提出相关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保卫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厅总规划师秦海燕主持会议。

罗保卫充分肯定了我省以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全省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上下齐心,盘活存量和土地供后监管成效显著。自2018年实施“增存挂钩”机制以来,全省累计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54万亩,累计处置闲置土地13.64万亩,连续三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处置任务。国家未扣减我省的用地计划,为全省重大项目合法用地、顺利落地奠定了基础。土地供后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首先,供地率不断提高,建设用地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全省近五年平均供地率由2018年6月底时的67.1%上升至81.9%。其次,全省已供应土地宗地坐标填报率大幅提高。

罗保卫强调,要提高认识,全面找准问题。目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基数仍然较大,各地处置任务落实情况不均衡,土地供后监管水平仍有待提升和加强,部分地区认识还不到位,存在录入土地供应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处置工作滞后。针对这些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加力推进,逐一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再接再厉,新时期实现新突破。全力推进“增存挂钩”机制,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及土地供后开发利用工作,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一要继续积极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各地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既算“增量”,加强规划引领,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更算“存量”,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时引导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要不断完善批地供地项目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一地一策”,逐宗梳理,做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地块区位、批准时间、形成原因、处置措施、主体责任“五清楚”,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二要落实地方政府土地供应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坚决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依法履行土地供应法定职责,建设用地批准后,依法依规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尤其西宁市、海西州等地区,要有硬措施、硬办法,主动作为,力促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要各市州积极督促辖区各县(市、区、园区)对无效、失效用地批文进行认真清理,结合实际加大核销(减)力度。四要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信息填报,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水平,按照土地供应全流程程序,将所有供应手续及时录入国家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按要求开展动态巡查,做到即批即供、即供即用、即用即录,不欠新账。

3月15日下午,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占补平衡整改工作解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解读,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系统操作讲解,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政策解读,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政策解读。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和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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