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增存挂钩”等重点工作推进会
9月30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增存挂钩”等重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印发和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重要论述摘编,传达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要求,通报了各市州“增存挂钩”任务推动落实情况,分析了全省相关工作进展及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推动全省“增存挂钩”等重点工作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确保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高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近期召开了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座谈会,就“增存挂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再调度、再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召开这次会议,是对全省“增存挂钩”,西宁市、海东市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保护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全力推进这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度处置目标任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会上,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等相关政策再次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各市、州及各园区完成“增存挂钩”的时间节点,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各项相关重点工作进度的要求,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及所属园区就所梳理的辖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等做了发言。
各市、州政府分管秘书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各园区分管领导,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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