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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讲座暨宪法宣誓活动

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0-06-05 18:04:55 浏览次数: 【字体:

省自然资源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讲座暨宪法宣誓活动

为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遵法守法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6月5日,省自然资源厅邀请竞帆律师事务所毛尊超律师为全厅干部职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部分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厅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共150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通过学习法典的定义、法典编纂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进程、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深刻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过程和重要意义,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提升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讲座结束后,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厅举行了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首次宪法宣誓仪式。由厅党组副书记王景雄同志监誓,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组组长杨志强主持仪式。厅总工程师尚现功领誓,全厅系统84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宣誓仪式。宣誓仪式后,杨志强要求参加宣誓的全体干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政治理想,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注重提高政治能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杨志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宪法,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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