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视频会议对2020年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部署
4月24日下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总结回顾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安排部署2020年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杨站君和省气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市(州)、县(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立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20年我省受极端天气、气候变暖的影响,地质灾害仍将呈高发、多发的态势,青海东南部地区的交通建设、城镇建设和农房建设仍将是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高风险领域。
会议强调,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一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要加强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开展重要城镇1∶1万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调查,继续做好冻融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区划,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三要采取高科技手段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专业监测,安装普适型监测仪器,扩大自动监测预警覆盖面,建设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四要完善、优化群测群防工作,提升科技水平,筑牢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工作,加大专业队伍技术支撑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五要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管控,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风险。六要加强协调指导,全力配合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加强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全力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配合,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雨情监测,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动态研判能力。七要精心组织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加强绩效评价,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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