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三调”统一时点更新 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会议
4月7日,我省三调办协同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组织召开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会议,旨在压实各县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和做好这两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三调办主任罗保卫出席会议并讲话,通报我省“三调”工作进展情况和全省“三调”初步成果数据,对“三调”最后的一项任务即统一时点和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抓好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厅总规划师、省三调办副主任韩良主持会议。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处长卢晓平从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以及如何保障调查成果质量等方面详细部署了“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罗保卫在讲话中指出,相比于以往开展的调查,国家对“三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站位高,精度高,调查细,核查严,督察严,责任重。他就抓好这两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疫情防控和“三调”工作两手抓,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保证在国家和我省要求的时间内,全面完成这项任务。二要明确落实调查责任,明确“三调”的主体责任在县级政府,分级负责,完成好各自负责的任务。三要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可靠,为国家各项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支撑。四要切实加强成果管理和应用。在国家正式发布“三调”成果后,要充分挖掘调查成果的应用价值,发挥调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作用。
会议指出,各地要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一是初始数据成果的修改完善。该项任务由各初始调查单位负责,并已按要求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二是“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按照方案,由变更调查单位牵头负责,各初始调查单位配合主要技术骨干,最终将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省级检查和整改的县级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数据上报全国三调办。三是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由变更调查单位负责完成,最终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通过省级检查的2019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同步报全国三调办。
会议要求,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多次强调,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调查的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承担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要求“三调”工作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成果质量真实、客观、可靠,“不得强行上报不符合统一标准和要求的成果”作为最基本的调查原则,对“三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最高标准,依法依规追究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会议强调,我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效,全省45个县都已经调整出一般防控区,全部转为常态防控管理,但疫情防控工作仍然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下一阶段的内业、外业调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战略,做到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推进”。同时,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以及三调保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涉密安全“零事故”。
各县(市、区、行委)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市(州)、县(市、区、行委)三调办主任,承担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任务的各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