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扎实开展 节前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检查工作
1月7日至10日,省自然资源厅结合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按照《厅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通过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省地质调查局等14个单位(并延伸至下属1-2个单位,其中包含2个测绘单位)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火灾防控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
通过检查,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紧紧围绕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地质勘查、车辆管理、绿化点火灾防控等为突破口,制定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将责任落实至岗位和个人;各单位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于元旦前,均对各自单位开展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制定了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部分单位对仍在野外作业的项目部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和火灾防控工作,以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厅检查组深入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野外工作站、环境局和核工业局测试中心、仓库、办公场所、锅炉房和食堂等天然气使用、消防设施、配电室、单身公寓及小区消防通道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共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野外租赁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的管理、工伤保险和责任险及意外保险的购买、三级安全教育、火灾防控常识普及等方面开展了认真探讨和经验交流,以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检查组还对省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要求结合《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2019〕593号)和《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自然资办〔2019〕125号)要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火灾防控及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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