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第二十六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10月17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第二十六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达学习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
厅领导,各事业局党政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振宇主持学习会,并就认真抓好消化吸收和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自然资源部扎实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深入研究重大生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明确滩区用途管制政策、推进生态保护机制创新等六项初步部署,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好各项要求。
二是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定斗争的方向、立场和原则,把握趋势,尤其是对总书记指出的“五种风险挑战”保持高度警惕。领导干部要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敏锐、遇事冷静,要顺势而谋、应势而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统一”,注重策略方法,讲求斗争艺术,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斗争勇气、丰富斗争经验、提高斗争本领。
三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体现了党内制度的与时倶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创新,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学习促落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以问责促负责,激发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纪律唤初心,自觉敬畏党纪党规,牢记党的宗旨,知纪守纪,守责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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