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加强土地供应批后监管工作推进会
4月8日,为全面落实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全省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加强土地供应批后监管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就切实加快进程、抓好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年初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上通报的2018年度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情况,为加大力度消化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完成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上确定的年度目标,近期由厅分管领导带队,对海东市、海西州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结合2018年例行督察,对西宁等地落实整改也进行了督导调研。在基本掌握了重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召开这次加强土地供应监测监管工作推进会,目的是针对各市、州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共同谋划,采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圆满完成2019年度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及监测监管各项任务。
会议通报了2019年1季度全省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明确2019年度全省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20%的任务,对全省土地供应批后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政策针对性进行业务指导,并对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要求。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参会的5个县(市)自然资源局就土地批后监管、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宗地坐标填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打算做表态交流发言。并以会代训,厅相关处(室、局)针对基层的疑问,根据职责解疑释惑,手把手教,对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保卫就做好全省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多次下发通报,已将土地供后监管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信息录入滞后造成;整改落实压力较大,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也将重点关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地区,将依照有关规定发出督察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二要“一地一策”,着力盘活。梳理问题,研究政策。深挖吃透政策文件,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典型示范,着力盘活。通过梳理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典型案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及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进行典型引导示范和推广,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各地要完成相应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要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年度处置目标。
三要统筹谋划,立足长远。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政府要全面落实土地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各项工作,防止一方面大量存量建设用地被闲置浪费,一方面大量报批新增建设用地的现象;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与用地单位的沟通衔接力度,主动服务,加强土地供应,督促用地单位动工开发,避免造成土地闲置,完善和落实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长效机制。
这次会议既是部署会,又是培训班,也是经验交流会。各市(州)和部分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厅相关处(局、办)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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