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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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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4-02 14:46: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3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现场会,组织有关县(区)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赴大通县观摩学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孟广培出席会议,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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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大通县按照“四议”程序(群众提议、政府建议、县委审议、人大决议),高位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统筹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汇聚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系统推进避险搬迁项目。用足用活土地政策,科学选址安置,积极推进增减挂钩,及时开展拆旧复垦。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总体规划村容村貌,分散输入、集中安置,靠近原有村镇,充分利用既有基础设施,有效节约土地和建设成本。建立安置区建设责任制,落实联点领导、包联单位、包片包村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负责人工作职责,安排住建部门技术指导员、安全监督员、群众诉求服务员等保障团队,设立人大监督员,有力推进项目实施。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本着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搬迁任务,为我省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认识要“深”,全面领会搬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实际行动推动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落地见效。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持续做好群众工作,帮助群众算清搬迁“安全账”“长远账”。二是节奏要“快”,抓紧实施搬迁项目。尽快完成群众意愿摸底调查、安置方式选择等基础性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快推进选址安置,合理配置土地要素。三是责任要“实”,系统推进搬迁工作。统筹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靠实工作责任,建立联点责任制,落实包联单位及领导干部职责,有力推进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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