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全力保障新能源重点项目用地
为重点保障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做好全省新能源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大事快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容缺受理”和当日受理当日完成等方式,将审查时效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省政府审批新能源大基地及市场化项目用地13件,总面积47.4006公顷。
为规范我省光伏项目管理,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根据国家关于光伏项目用地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能源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的认定标准、选址原则、建设要求、土地利用方式和监督管理措施。按照此审批方式,既节约集约了土地,节省了全省的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还利于牧业、农业、渔业、林业良性发展,推动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围绕项目用地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不断加强培训、指导、服务力度、持续优化和改进审查方式和流程,全力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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