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办案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将于4月8日至7月15日期间,开展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开展,采取“市、州自主上报+省随机抽查+省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019年度立案查处或2018年度立案但查处工作主要发生在2019年度,且已结案的土地、矿产、测绘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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