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7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23年11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委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或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结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等精神,不断提高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紧扣反馈问题,精心制定方案清单。围绕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逐条研究,制定《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12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同步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由党组书记牵头抓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有23条。认真落实对委属单位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职责,对被巡视委属8家公立医院制定的整改方案逐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高质量推进整改。围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
(三)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委党组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巡视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事项,召开2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难点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此外,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委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述责述廉大会、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会、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推进会等,均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再强调、再安排、再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和所联系8家被巡视医院的巡视整改工作督办指导协调。坚持一月一督查、集中督查与成效评估相结合,及时跟踪督办巡视整改事项,推动问题整改。
(四)认真对照检查,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委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指导督促委属8家公立医院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委党组成员分别列席督导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融合,把建章立制作为巡视整改重要内容,综合研判、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类制度,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巡视整改以来,共制定、修订制度31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61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合力攻坚,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不够到位,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方面。
1.学用结合不紧密。党组传达学习多、深入交流研讨少,如2022年委党组理论中心组12次学习10次都是传达文件,结合我省卫生健康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悉心谋划不够。(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巡视整改以来,委党组“第一议题”共学习49项。印发《中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明确13个学习专题,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讲党课等形式,深学细悟,不断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紧密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确定23项调研课题,其中委党组书记领衔重点课题1项。三是持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印发《青海省2024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提质攻坚行动,持续加强专科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升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信息管理等统一管理机制,完善精准化对口帮扶机制,推动设立青海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加强中藏医特色专科、县级中藏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
2.统筹推进重大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如健康青海行动各部门政策碎片化,未形成协同合力,有些专项行动如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推动不够有力有效,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促进健康理念不够广泛深入,2021年我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8.39%,和全国 25.4%有较大差距。(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重大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台账和任务清单,持续跟进督办。统筹推进健康青海建设,召开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专题工作会议,印发《健康青海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修订《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推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推进2个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实施3所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疗、妇幼保健等能力提升项目,细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健康教育与普及工作,实施健康素养促进和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项目。2023年底全省婴儿死亡率下降至4.95‰,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9.72/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6.92‰,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2.97%,比上一年提高2.35个百分点。
3.对委属单位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未落实党组成员列席委属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部分委属单位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抽查2020年至2022年,委属省血液中心等5家党委均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委属单位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监督指导,对省血液中心、省中医院、省藏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等5家委属单位党委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责成5家委属单位党委向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对委属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二是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的通知》,委领导班子成员按计划分别深入分管单位列席旁听工作,指导推动委属单位党委严格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将其纳入述责述廉内容。三是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述责述廉会、年度省属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听取委党组成员列席旁听情况和委属各单位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并进行评议。
4.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督促不够到位。全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未严格落实定期议事等制度,2018年成立以来只召开过2次会议。对省委《青海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够,委属公立医院落实实施办法有差距,如省第三、第四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党委未组织学习该办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差距,存在议事规则不够健全,议事决策不够严谨等问题;省第四、第五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未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等制度。(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领导。调整优化全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明确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等议事制度。召开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推进会,印发《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要点》,明确年度公立医院党建8项具体任务。二是加强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督导。责成省第三、第四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认真执行《青海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重新修订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2024年2月至3月,组织委属各公立医院开展《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抓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意识。三是责成省第四、第五人民医院等委属公立医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报告制度。同时,要求委属公立医院严格落实医院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等工作中报告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情况。委党组先后通过派班子成员参加委属公立医院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党组巡察等方式,加强公立医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规范制度执行。
5.对公立医院党委规范议事决策制度指导检查不够。部分医院存在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事项未提交党委会研究的问题,如委属各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大型设备采购未经过党委会研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公立医院党委规范议事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年初,委党组结合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对委属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开展2023年度委党组巡察,对省妇幼保健院、青海油田医院等委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不规范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部署开展落实议事决策制度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探索建立党委会议议事事项清单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事项清单,坚决杜绝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策、重大事项不提交党委会研究的问题。截至目前,各公立医院均制定或修订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事项清单。三是就委属各公立医院不同程度存在大型设备采购未经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委党组书记和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各医院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多次会议上进行强调,督促规范落实。同时,督促各医院纪委加强对本单位班子的监督,对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6.指导督促公立医院科学设置党组织不够有力。有的医院落实支部设在科室要求不到位,如省第三、四、五人民医院党支部建在科室的比例分别为12.5%、5%、26.6%,省人民医院4个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党支部未设立支委,省中医院联合党支部占比超过40%,省妇女儿童医院等5家医院符合建立支部条件的科室仍为联合支部。(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排查委属各公立医院党支部设置情况,坚决把“支部建在科室上”的要求落实到位,督促委属各公立医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实施办法,调整优化支部设置,截至目前,委属各单位全部完成党支部调整设置工作,新设置党支部91个,符合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科室均单独建立支部。
7.党组指导推动公立医院改进运营管理制度、提升运营效率质量监督、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不够有力。各级公立医院尚未建立精细化的成本核算、有效的岗位绩效评价机制等制度,2022年全省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12.1%,与我省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有差距。(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推动依法依规开展经济活动,修订完善青海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资金管理办法。每月统计分析各预算管理公立医院经济活动相关数据,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加强运营管理。2024年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将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每月汇总统计委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旬推进月通报。每半年专题听取和研究一次委属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强化预算管理医院月度运营重点指标监测。印发《青海省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加大对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采购装备的监管力度,2023年底省级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下降至11.83%。
8.对部分公立医院超规模超标准超预算问题未进行有效引导约束。(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加强对部分公立医院超规模超标准超预算问题有效引导约束,建立在建项目管理监督台账,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通过委属医疗机构月度经济报表及时监测各单位项目债务状况,加大对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采购装备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严禁超投资。
9.推动公立医院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方面缺乏有效举措。全省医院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度低于国家要求,其中8家医院和市州县医院科研项目经费为0,各医院普遍存在科研创新、学科建设等投入不足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优势、服务防治、面向基层”原则,印发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科研课题、“三新”项目评审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科研课题、“三新”项目征集工作,遴选优秀的、有研究价值的课题和项目,推选到国家和省级科研层面。二是以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抓手,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关注国家监测指标“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将科研相关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进行评估。三是举办高原医学研究系列学术会议,制定《高原医学“10+N”专项研究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高原医学研究工作路径。四是积极协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加大科研经费投入,落实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省人民医院等5家单位2024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440万元。
10.推动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不够有力。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面向群众的医疗信息交互平台、质量监测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智慧医院建设整体进展缓慢,医院内部系统应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之间尚未全面建立有效信息共享,远程医疗、病历共享等难以实现。(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全省健康青海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培训班,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市州投入5869万元,省级医疗机构投入1410万元,用于卫生信息化建设。二是制定印发《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规范体系》,明确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接口规范,推进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各市州平台、各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推动实现卫生健康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平台对接省级医疗机构11家,西宁市8家、海西州14家,海南州9家、海北州43家、果洛州53家、玉树州70家,黄南州20家。平台管理电子健康档案589.84万份,全员人口信息595.72万人,门诊病历2549.60万份,住院病历426.44万份,其他医疗数据2.38亿余。三是推动医疗机构开展院内互联互通工作,108家医疗机构参加电子病历分级评价,1家医院通过国家5级测评,2家医院省级审核达到5级、16家达到4级、67家达到3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加强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平台应用推广,开展西宁市海东市远程医疗教育平台建设,六州与对口援助省市三级公立医院接通远程医疗。审批2家互联网医院,总数达到12家。
11.推动公立医院优化医疗收入结构不够到位。2022年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28.89%,未达到省定35%的目标,收入中检查化验及药品耗材收入占比较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较低,部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及技术难度、风险程度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尚未完全调整到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省医保局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累计动态调整5批次51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73项、修订438项),89%的调价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出台《青海省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492种制剂品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督促省级医疗机构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开展精细化成本核算。印发《青海省三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抗微生物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每半年对全省27家三级医疗机构175种第二批重点监控药品和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在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3家医院开展驻科药师试点工作。印发《青海省进一步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持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对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共抽查6家省级、8家市(州)级和16家县(区)级医疗机构,对发现问题的相关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巩固价格改革成果。协调省医保局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截至2023年底,累计集中招采药品725个品种、医用耗材50类,平均降幅50%。季度监测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检查收入等指标,截至2024年一季度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34.24%,各项重点指标较去年同期总体呈现向好趋势。
12.推动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不够到位。对推进“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目标有差距,2020年至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就诊人次占比只有36%左右,基层医疗服务量持续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仅为25%。(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青海省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争取资金支持达到推荐标准的46家乡镇卫生院和12家社区医院开展特色科室建设、适宜技术推广等。二是加强专科建设,印发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支持2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2个省县共建特色专科,积极推进全省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三是加强对口帮扶工作力度,中组部将六州州级人民医院纳入“组团式”支援范围,省内12家省级医院选派骨干持续对口帮扶青南环湖41家医院,2023年帮助受援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99项,救治急危重症患者4.51万人次,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达到92.87%以上;门诊诊疗量和住院量达到67.69万人次、手术量7120台,较2022年分别增长14.78%和24.45%。四是做好国家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支持我省41个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开展56个县级临床特色专科建设和临床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全省高海拔地区8个市(州)级医院和39个县级医院,加强高原病相关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省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肝胆外科(包虫病)、黄南州人民医院骨科、互助县人民医院骨科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五是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全省累计组建专科联盟50个,在海西州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国家试点,全省4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统一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医共体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提升到45.33%,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56.35%,县域服务能力逐渐增强。六是充分发挥中藏医药优势,加强中藏医馆内涵建设,开展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发展。全省累计建设示范(旗舰)中藏医馆104所,全省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5%的乡镇卫生院提供6类以上中藏医药服务,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2024年新建旗舰中藏医馆24个、中藏医阁80个。
(二)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到位,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健康服务还有差距方面。
13.推动形成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合力还不够到位。如省、市(州)、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网络还不够健全完善,缺乏能够承担大规模人员伤亡事件医疗救援任务的区域性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不完善,快速配送保障能力比较弱。大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未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省、市(州)、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网络,印发《青海省基层传染病应急处置小分队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应急专业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组建8支市(州)级、45支县(区)级传染病应急处置小分队,培训传染病应急专业人才业务620人次。印发《青海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储备短缺药品、救援药品、疫情防控物资、急救装备四大类卫生应急物资。印发《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各市州3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落实公共卫生责任。
14.推动提升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处置能力不够到位。国家要求各省自主建设的6个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我省只建成1个,全省各级疾控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开展检测项目不全,新发传染病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检验检测能力不足。(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推动疾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基于疾控综合管理平台的免疫规划、慢性病、职业病、重症精神病、传染病自动交换、爱国卫生等6个系统全部建成。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动,4个州级和10个县级疾控中心改造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印发《关于实施百名检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全年开展检验检测人员培训11期764人次。督促各地加快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省疾控中心现代化疾控体系工程2024年底投入使用。
15.提升我省重点传染病防治能力还不够到位。如我省作为全国布鲁氏菌病老疫区和监测一类地区,近年来病例急增,疫情回升,近5年平均增长率 128.69%,远高于同期全国水平(4.69/10万),防治形势严峻。2022年我省乙肝监测病例6892例,发病率为每10万116.03例,高于全国每10万69.25例的发病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落实《切实加强全省布鲁氏菌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巩固联防联控机制,召开布病防治工作碰头会,印发年度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布病监测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布病监测面扩大至全省45个县(市、区、行委),实现县域全覆盖。2024年一季度报告病例328例,均为散发病例。加强宣传干预,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开展重点县区布病防治工作督导、技术指导和调研1轮,省级和海东市、西宁市、海南州等地举办人间布病防治培训班各1期,布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诊断、治疗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做好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持续巩固落实“周查周清”制度,1—4月全省共接种乙肝疫苗93533剂次,全省报告发病率为38.41/10万,较2023年同期下降8.20%。
16.解决我省三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不够有力。全省公立医院113所,达到三级标准的仅25所,占比22.12%,海东市、海北州无三级医院,难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再如2018年以来建成的7个国家级、2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验收通过率为57%、52%,232个省县共建特色专科、34个薄弱专科验收通过率为34%、32%。(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推动海东市和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启动三级乙等医院创建工作、海南州和海西州人民医院启动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优化配置优质医疗资源。落实高海拔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配齐薄弱专科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县共建特色专科等462个项目进行周期性验收和评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通过率100%,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通过率83.64%,省县共建特色专科和薄弱专科通过率86.04%。
17.基层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弱。全省131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能力标准的占30%,低于国家60%以上、西部地区40%的要求。全省10%的乡镇卫生院和近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弱,省级三级医院承担了大量多发病、常见病等一般性疾病诊治工作。(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青海省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确定2024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推荐标准建设单位37家,争取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能力建设。中央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我省六州182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附属设施,已完工项目108个,其余74个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26个脱贫县建设56个省县共建临床特色专科、39个县级医院高海拔相关临床专科建设,通过加强关键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临床诊疗技术推广、先进技术引进,持续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截至2023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能力标准比例为42%,已达到国家对西部地区40%的比例要求。
18.解决医疗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不适应问题不够到位。如全省大部分三级公立医院四级手术占比和二级公立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73%和35.96%。全省三级公立医院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年支持4家三级医院建设4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印发《2024年青海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省县共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省内三级医院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高疑难病症诊疗能力。印发《青海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开展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提质攻坚年行动,力争用一年时间改善医疗质量、病案质量、合理用药、运营效率、就医体验等指标。国家卫健委医院质量监测系统反馈,我省三级公立医院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呈下降趋势;三级医院四级手术占比、二级医院三级手术占逐步提升。
19.解决部分地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还不够有力。省级缺领军人才、州县缺骨干人才、基层缺全科医生现象较为突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水平比较低,大医院一床难求、基层门庭冷落的现象比较突出。全省中、藏蒙医医院科室功能设置还不够完善,中藏药制剂质量还不够高、研发能力还不够强,仅2家省级医疗机构具备 15种以上剂型生产能力。(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发展壮大卫生人才队伍,累计入选培养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114名,组织偏远地区基层医院50名骨干赴对口支援省市开展跟班培养,制定农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培养计划,利用东西部协作资金持续开展执业医师考前培训,加快提升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省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提高到8.75人,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提高到3.1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提高到3.62人。加强中藏医医院急诊科的学科建设,开展全省藏医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10个,2024年建设7个,建设覆盖率达到65%,实施《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提升配制、检验检测能力和制剂质量水平,投入资金支持省藏医院藏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2023年以来挖掘整理特色炮制技术6项,申请专利9项,组织省中医院、省藏医院赴广东、江苏等地知名中医医疗机构制剂中心进行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举办中(藏)药传统炮制理论技术培训2次400人次。
20.对解决重复检查、违规收费、检验结果未互认等还缺乏有效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医院巡查等工作,加大过度诊疗、违规收费、重复检查等的检查,督促规范医疗行为。印发全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通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扩大到54项,较2023年新增6项,第一批检查互认项目28项,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不够严格方面。
2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2022年度委党组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020年、2022年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和开展述责述廉民主评议。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责任细化、时限要求不够明确。省妇女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未配备纪委书记,省第三人民医院未设纪委书记岗位。(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修订完善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述责述廉大会,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工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加强纪检干部力量配备,委属单位纪委书记已全部配齐。
22.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驻委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工作进行监督不够,日常监督以处理信访问题为主,2019年至今立案仅9件。委机关纪委1名专职人员,“三转”不彻底,近年来直接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评审、人员招录现场监督工作30余次。2019年以来除驻委纪检监察组转办的4件立案案件外,11家单位“零立案”。2019年以来党组开展了2轮巡察,共25家委属单位,发现问题线索为零。各公立医院纪检部门对本单位基建项目、大型设备招标、药品器械采购等工作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现象,如上轮巡视以来,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交通医院等5家医院纪委没有自办案件。(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列席党组会、委务会等重要会议,审阅会议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通过监督调研、集体谈话、个别约谈等方式,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岗位的监督。二是开展“清单式”监督,因时因势更新完善监督清单,用好政治监督“六看”工作法,突出重点开展政治监督。实施“项目化”推进,紧盯关键人、关键事,结合问题线索处置,靶向纠治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采购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监督力量“一盘棋”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强化科技赋能,充分利用省纪委监委央地查询系统,用足信息化、大数据等智慧手段,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三是配齐委机关纪委专职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四是实施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加强对纪检干部专业化培训工作,提升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的能力,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23.抓委属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已完成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组织委属各单位全面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单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截至目前,各单位均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列入年度党组巡察、内部审计和委直属机关纪委监督重点内容,压实各单位党委责任。
24.对纠风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党组对纠风工作落实情况盯的不够紧,2020年以来对纠风工作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落实情况未进行过专门检查。(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举办警示教育大会和警示教育活动10场(次),对省级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提醒,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强化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净化了行业风气。召开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对行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将行风建设工作和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医疗卫生系统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5.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委机关党委2名工作人员,难以有效履行对委属30多个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职责。抽查发现,省疾控中心等6个党组织很少研究安排党建工作;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省妇幼保健院7个党组织发展党员流程不规范;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等11个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作力量,调整优化人员配备,开展委系统年轻干部双向蹲点调研实践锻炼,委属单位2名干部在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开展实践锻炼。二是督促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底向委党组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召开省属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大会,听取述职、开展评议,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全覆盖督导检查,全面清查委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逐一反馈,限期整改。举办1期委系统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实操)培训班,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各单位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切实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委属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建立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清单,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对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等11个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整改,并结合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进行了重点检查。
26.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规定不明确,“四个纳入”落实不深不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2020年以来委党组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未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风险点清单、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风险应对处置预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整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会议先后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委系统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举办2期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印发《2024年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省卫生健康委意识形态工作“两单一案”》《委党组加强论坛、讲坛、座谈、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办法》等,切实把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27.对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缺乏超前谋划培养。有些委属单位重点岗位存在无人可选问题,截至目前,委属单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33名,委属14个党委班子空缺党委委员20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推进委属单位重点岗位干部配备,为部分委属单位补充班子正副职12名,委机关处室正处级领导干部交流4名。针对委属各单位党委委员空缺情况,结合部分医院党委换届工作,及时配齐空缺党委委员,已配备16名。
28.事业单位改革滞后。委属30家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仍处于沟通协调阶段,滞后于其他同期涉改单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委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与省属单位同步实施。设立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将委属三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并,人员分流到其他委属单位。
29.部分公立医院人才短缺。(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昆仑英才”行动计划,共有89人入选2023年度“昆仑英才”行动计划。组织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京青专家服务”“博士服务团”等人才项目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本土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完成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共有570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开展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内招聘工作。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关爱工作若干措施》,落实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激励措施,稳定人才队伍。
30.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干部队伍未形成梯次结构,委系统45岁以下正处级领导干部仅1名,正处级干部平均年龄近56岁,副处级干部平均年龄53岁,纳入省委组织部年轻干部库的只有4名科级干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轮岗少,2020年以来,委机关交流到委属单位的仅2名,委属单位调任机关任职的3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健全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机制的若干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印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系统年轻干部蹲点调研实践锻炼办法(试行)》,开展双向交流锻炼。累计发现、提拔在乡村振兴一线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驻村干部20余名。委机关与委属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交流1名。
3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够严格。个别批次研究人事议题时党组成员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如2020年委党组第3次会议研究人事议题,应到会党组成员5人,实际到会3人。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相关规定还不严谨,如委机关3人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后,均在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进行了岗位调整。(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研究人事议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党组成员到会”要求。贯彻《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严格落实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工作岗位、也不宜提任领导职务”的规定。
(五)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32.委党组的整改主体责任扛的不够实,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阶段性过问、定期研究推动、跟踪问效不够,对一些有困难的问题的整改未做到紧盯不放、亲自推动。(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切实扛牢委党组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建立委党组定期研究推动和跟踪问效工作机制,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上一轮巡视发现的2个问题,其中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2022年以来,专项审计的95个问题除4个正在持续整改外其余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3.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未将整改列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未在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评价中予以体现。(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党组巡察、纪检监督检查范围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纳入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34.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不够紧密,整改不重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作为巡视整改重要内容,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巡视整改期间,共修订、制定制度31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61项。
三、强化质效提升,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委党组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快进度、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和对青海工作、对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本着对党无比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全面从严,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基层党建“六个一”要求,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切实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三)持续抓好整改,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集中整改期内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综合研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升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水平。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源头治理,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转化为促进卫生健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践举措。
(四)坚持深度融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自觉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着眼于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新需求,在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上下功夫,以巡视整改激发的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8244884;电子邮箱:qhswjwjgdw@163.com。
中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