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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青海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9-03-18 15:06字号:打印分享: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商务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swt.qing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商务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335501

  一、概述

  2018年,我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据《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实施方案细则》和《2018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宣传职能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增强廉政监督、转变机关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渠道,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增强透明度,全面落实商务领域重点事项公开。紧紧围绕商务职能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关切,着力提高商务工作的透明度,突出依法行政、经费管理、重大项目、民众关注等重点,推进商务领域政务公开。一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面向社会公布商务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遵循“全部权力上清单、清单以外无权力”的原则,以目录清单方式规范管理各类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布,并作出动态调整13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提高商务工作的便利化、快捷化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二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决算,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及时公开部门“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重点建设项目科学统筹、严格审核、及时下达内外贸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财政专项资金与金融资本合作等新型模式,内外贸重点建设项目的征集、审核、资金配额等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二)强化主动性,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围绕兴商惠民、回应社会关注,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运用商务领域重要政策措施,灵活运用网站、政务微信、报刊和广播电视等有效平台和媒体,依法依规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政策解读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管理规范化,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立专门的信息工作机构,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开展落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制定完善《青海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青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不断规范完善信息公开范围、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展示新形象,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全国网站普查,树立和维护商务良好形象,完善网站功能、加强网站建设,切实提升网站政务性、互动性、服务性、安全性运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8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38条;动态类信息61条;人事、财政资金等信息共计6条;专题专栏信息 3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6条。另外,转发转载省政府政务类信息318条。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回应网民留言和咨询信息8条;开展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7次。通过“青海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86条。青海日报、国际商报登载商务新闻信息1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解读回应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尚欠缺加强议题设置、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专题文章、开设专题专栏、运用图文并茂可视化等形式方法的灵活运用。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情处置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能力短板,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开展在线服务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八、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信息工作纳入厅机关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同步推进,坚持定期分析形势制度,进一步加强厅机关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把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关、质量关、服务关,突出重大事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重点,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布,各类舆情处置快速得当,在线服务快捷高效。

  (二)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要按照“网络公开为主,其他载体公开为辅”的原则,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把网站建设摆在突出建设位置,既体现政府网站共性,又突出商务特色,结合商务工作开设栏目,拓展商务微信微博功能,着力加强信息发布,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持续拓展公益、便民服务。不断改进网站展示形式,在改版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实现与省政府公共服务大厅的网络对接,健全完善网络办公、在线办事服务机制。

  (三)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服务承诺等,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政策措施解读、业务咨询、问题解答等政务信息工作,加快形成高效、快捷、准确、真实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加快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公示性与服务性的深度融合。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把好信息安全保密关。结合商务工作特点,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将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有关规定公布案件主体信息、案由以及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警示企业与经营者。

  (四)加强信息工作人员能力培训。组织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厅办公室和厅信息中心及联络员队伍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领会、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含义,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各项工商业务工作中,提高执行《条例》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厅办公室、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根据形势任务、职能业务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分类清晰、体系完整;信息公开指南更加注重标准化、操作快速便利化,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312

  

附件: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省商务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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