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出台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重庆市审计局修订出台《重庆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细化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具体流程,明确提出建立审计对象库,并按照“论证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分两级设立审计项目计划储备库,在对立项研究项目建议、立项研究成果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确保审计立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规范审计项目计划调整原则和审批流程,明确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年度综合考核重点,以及对违反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的细则,强化内部监督约束,确保审计计划执行的刚性;精简区县审计计划审批流程,加强对区县审计机关审计计划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大市和区县审计计划的整合力度。
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办法
青海省审计厅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办法(试行)》,结合以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考虑整改难易程度、工作周期等因素,将整改类型划分为立行立改类、分阶段整改类、持续整改类,明确整改时限,并从资金类、项目类、管理类、政策类4个方面梳理出16种整改分类划分标准,为一线审计人员、审计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参考运用。提出审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正确把握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容纠并举的原则,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历史成因、决策过程、现实情况、影响因素以及审计定性处理依据和整改难易程度等,做到分类科学合理、时限客观准确,确保整改要求可操作、能落实。审计现场实施阶段,负责审计事项的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取证情况初步确定该事项的整改分类,审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进行现场沟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审计机关应当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的意见,在综合研判、从严把握的基础上确定整改分类。审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整改目标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跟踪确认,如实记录、认真梳理被审计单位整改推进情况及资料,逐项核实整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动态更新整改台账信息。
促进规范科技成果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对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发现未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未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未及时提请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问题,并提出相关审计建议。督促自治区科技厅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和《提高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奖励经费的方案》,编制发布《新疆科技成果评价规范》,修订并发布《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开展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
南京市审计局对区级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针对信息化项目专业性强、政策多的特点,审计组深入研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找准发力方向,形成实施方案,并开展内部培训,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定性精准。审计过程中以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为主线,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实地考察相关软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等情况。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认真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背景及源头,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提出审计建议,助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