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七届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 (年鉴类)评审活动拟通报表扬年鉴及等次的公示
时间:2023/12/04 18:17 已浏览:8040 次
根据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志办字〔2023〕17号)精神,为全面检阅全省年鉴编纂成果,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年鉴编纂质量,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七届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现将拟通报表扬的年鉴及等次公示如下: 一等年鉴:《黄南年鉴(2022)》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年鉴(2022)》
二等年鉴:《海东年鉴(2022)》 《海南年鉴(2021)》
《大通年鉴(2021)》 《青海统计年鉴(2022)》 三等年鉴:《海西年鉴(2022)》 《海北年鉴(2022)》
《互助土族自治县年鉴(2022)》 《同仁年鉴(2021)》
《民和年鉴(2022)》 《青海自然资源年鉴(2022)》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8日(5个工作日)。对拟通报表扬年鉴及等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青海年鉴社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薛婧 电 话:0971-6128848 传 真:0971-6128798 通讯地址: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青海年鉴社(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0号副1号) 邮编:810001 电子邮箱:aa6128798@163.com 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