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451-2001)
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T 1245l-1990《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修订。 本次修订调整了部分术语及其定义,撤消了原标准第6章“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文字”和第8章“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详细型和简略型”,修改了部分条文的措辞。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分委员会负责修订。
本标准起草人:傅祚华、徐家宗、阚元汉、蔡京生。
本标准第l版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0—07—31发布,1991—03—01实施。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2451—1990。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和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为在出版过程中的图书编制书目数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792.2-1985 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GB/T 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GB/T 5795-2002 中国标准书号(eqv ISO 2108:1992)
GB/T 9999-2001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GB/T 12450-2001 图书书名页(eav ISO 1086:1991)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图书在版编目 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简称CIP)
在图书出版过程中编制有限的书目数据的工作。
3.2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 CIP data
在图书出版过程中编制,并印制在图书上的书目数据。
3.3 主题词检索点 subject access point
标引图书内容的主题,并用以检索图书的规范化的词或词组。
3.4 分类检索点 classifying access point
依据图书分类法,标引图书内容的学科属性或其他特征,并用以检索图书的分类代码。
4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内容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内容分为著录数据和检索数据两个部分。
4.1 著录数据
是对图书识别特征的客观描述。包括6个著录项目:书名与作者项、版本项、出版项、丛书项、附注项、标准书号项。
4.1.1 书名与作者项
a)正书名;
b)并列书名;
c)其他书名信息;
d)第一作者;
e)其他作者。
4.1.2 版本项
a)版次及其他版本形式;
b)与本版有关的作者。
4.1.3 出版项
a)出版地;
b)出版者;
c)出版时间。
4.1.4 丛书项
a)正丛书名;
b)并列丛书名;
c)丛书主编;
d)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e)丛书编号;
f)附属丛书名。
4.1.5 附注项
a)译著的说明;
b)翻印书的说明;
c)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说明;
d)各项的附加说明。
4.1.6 标准书号项
按GB/T 5795《中国标准书号》执行。
4.2 检索数据
本部分提供图书的检索途径,包括图书识别特征的检索点和内容主题的检索点。
4.2.1 图书识别特征的检索点
a)正书名(包括交替书名、合订书名);
b)其他书名信息;
c)第一作者;
d)译者;
e)其他作者。
4.2.2 内容主题的检索点
a)主题词;
b)分类号。
5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项目标识符和内容标识符
5.1 项目标识符
5.1.1 6个著录项目及其组成部分之前须分别按下列规定冠以标识符。
.一 各著录项目(每一段落的起始项目除外)。
= 并列书名,并列丛书名。
: 其他书名信息,丛书其他书名信息、出版者。
/ 第一作者、丛书的主编、与本版有关的第一作者。
; 不同责任方式的作者、与本版有关的其他作者、同一作者的合订书名之间、第二出版地、丛书编号。
, 相同责任方式的其他作者、有分卷(册)标识的分卷(册)书名、出版时间、附加版本说明、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 分卷(册)标识、无分卷(册)标识时的分卷(册)书名、合订书名、附属丛书名。
5.1.2 各著录项目所使用的标识符,除逗号“,”和句点“.”只在后面带半个汉字空,其他标识符均需在其前后各留半个汉字空。
5.1.3 “.—”占两格(不应移行)。
5.1.4 凡重复著录一项内容,需重复添加该项目的标识符;如重复著录的是著录项目的第一个组成部分,则应按5.1.1规定标识。
5.2 内容标识符
( ) 中国古代作者的朝代、外国作者的国别及姓名原文、丛书项。
6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选取规则
6.1 著录数据选取规则
著录数据中各著录项目内容的选取参照GB/T 3792.2相应规定执行。
6.2 检索数据标引规则
6.2.1 书名检索点和作者检索点依据著录项目标引。
6.2.2 主题词的标引
6.2.2.1 主题词的标引依据GB/T 3860的规定执行。
6.2.2.2 主题词以《汉语主题词表》为标引依据,并遵循《汉语主题词表》的标引要求。
6.2.2.3 一部书的主题词一般不超过3组;一组主题词一般不超过4个主题词。
6.2.3 分类号的标引
6.2.3.1 分类号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为标引依据,并遵循《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的标引要求。
6.2.3.2 必须根据图书内容的学科属性或其他特征标引至专指性类目。
6.2.3.3 对于多主题图书必要时须标引附加分类号。
7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印刷格式
7.1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由4个部分组成,依次为: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标题、著录数据、检索数据、其他注记。各部分之间空一行。
7.2 第一部分是图书在版编目标题,即标明“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的标准黑体字样,其中“在版编目”一词的英文缩写“CIP'”必须用大写拉丁字母,并加圆括号。
7.3 第二部分是著录数据。著录数据的书名与作者项、版本项、出版项等三项连续著录;丛书项、附注项、标准书号项均单独起行著录。
7.4 第三部分是检索数据。其排印次序为:书名检索点、作者检索点、主题词、分类号,各类检索点用罗马数字加下圆点排序。各类之间留一个汉字空。除分类号外,同类检索点用阿拉伯数字圈码排序。分类号不止一个时,各个分类号之间留一个汉字空,但不用任何数字或符号排序。
书名、作者检索点采用简略著录法,即仅著录书名、作者姓名的首字,其后用“…”表示。
7.5 第四部分是其他注记,内容依据在版编目工作需要而定。
7.6 印刷格式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正书名=并列书名:其他书名信息/第一作者;其他作者.—版次及其他版本形式/与本版有关的第一作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
(正丛书名=并列丛书名/丛书主编,ISSN:丛书编号.附属丛书名)
附注
国际标准书号(ISBN)
Ⅰ.书名 Ⅱ.作者 Ⅲ.主题词 Ⅳ.分类号
其他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