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调研组赴西宁市和海东市调研
时间:2024/11/05 09:48 已浏览:2305 次
10月24日至25日和11月1日,由省地方志办公室二级巡视员刘淑青带队、业务指导处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分别赴西宁市和海东市调研地方志工作。调研组一行通过与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座谈、查阅地方志资料、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现场开展业务指导等方式,重点了解扶贫志、地方综合年鉴和名镇名村志编纂出版情况,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近年来西宁市、海东市两市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在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两市地方志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扶贫志编纂工作仍需加力推进,部分县(区)巩固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不够持续有力,名镇名村志编纂工作统筹谋划不够等问题。 调研组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如期完成扶贫志编纂出版任务。组织编纂扶贫志,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浩大文化工程。要充分认识编纂扶贫志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认真记录好、传播好决胜脱贫攻坚的青海故事、西宁故事、海东故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扶贫志编纂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志办关于中国扶贫志丛书编纂工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扶贫志编纂出版任务。要持续巩固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做好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是赋予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要统筹做好安排部署、搜集资料、编纂审定、印刷出版等各个环节工作,持续巩固“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确保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延续性。要严格执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相关规定,突出规范意识,牢牢绷紧质量这根弦,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年度特点和地域特色的精品年鉴。要强化质量意识,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质量是志鉴的生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握好质量和进度的关系。不能为了赶进度忽视质量要求,也不能借口质量管理不讲进度。在志鉴编纂中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将质量要求贯穿志鉴编纂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努力将扶贫志和地方综合年鉴打造成观点正确、质量优良的精品志鉴。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名镇名村志编纂工作。乡镇、村落承载着丰富生动的传统文化和历史记忆,传承着中华文明血脉。要根据中志办及省志办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名镇名村志编纂,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关心和重视,落实好名镇、名村志的编纂和出版经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志书编纂,努力打造能够全面反映地域特色、乡情村情的志书。 (业务指导处 李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