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5〕2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二轮三级志书及《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编纂工作,确保规划任务及目标按期完成,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修志工作的领导
2006年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地方志工作总体规划(2006年—2015年)》(青政〔2006〕61号),计划编纂省、州、县三级志书和特色志共120余部,到2015年完成编修任务。2010年,省政府印发了《〈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编纂工作方案》(青政〔2010〕94号),计划到2016年完成编纂任务并出版。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要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但从目前全省编纂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个别地区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全省二轮三级志书编修进程缓慢,与国家和我省确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和力量积极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和加强地方志工作,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和制约志书编纂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如期完成各类志书编纂任务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提高质量,加快推进修志工作的进度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着力提高志书质量,使志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认真分析影响和制约修志工作进度的原因,科学谋划,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编纂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牢牢把握好志书编纂的进度,全力以赴推动二轮三级志书和《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的编纂工作。已启动编纂工作的地区、部门(单位)要下大力度推进编纂工作;尚未启动二轮修志工作的地区、部门(单位)要尽快启动编纂工作,制定责任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修志任务。
三、认真履责,确保修志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新常态下有新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地方志办公室的沟通衔接,省地方志办公室要及时给予业务指导,要坚持开门修志,善借外力,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各种方式和措施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地方志事业的良好氛围,确保修志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全省二轮省级志书编纂工作进度表
2.全省二轮州市县级志书编纂工作进度表
3.特色志书编纂工作进度表
4.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编纂工作进度表
编纂进度表.doc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3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