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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2024年校园引才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7    信息来源:省质量标准院    浏览次数: 9540

各位考生: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2024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工作已于2024年5月16日结束,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2024年校园引才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参加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2024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并就体检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件1“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2024年5月27日。

请考生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青海省质量标准院(西关大街31号红房巷北口)门口,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议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参加考核测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必须空腹。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体检结果。

4.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6月17日。体检合格人员由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署审查意见后,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交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综合部。

联系电话:0971-6130276、0971-6133337

       15795464134、13897629003


附件:1.青海省质量标准院2024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公示及体检人员名单 

    2.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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