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紧紧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紧迫任务
总体看,随着经济发展条件和国际环境的重大变化,当前我国已进入必须加快质量强国建设步伐的阶段。
这是扩大消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紧迫要求。恢复和扩大消费需求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加快扩大消费需求。一方面,要适应消费需求升级趋势,扩大工业消费品以及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领域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把消费潜力转化为现实需求。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优化维权方式和渠道,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这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紧迫要求。面对国内成本上升、外需下降和外部打压升级的复杂严峻形势,我国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关键技术和产品“卡脖子”问题日趋突出。在此背景下,企业发展分化加剧。一方面,那些缺乏技术和品牌的一般产品大量过剩,企业效益下降。另一方面,那些创新能力强、质量好的产品和服务订单较多,往往是供不应求。对此,迫切需要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附加值高、清洁安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这是应对日趋激烈国际竞争的紧迫要求。当前,全球产业分工格局加速演变,呈现本土化、近岸化、区域化趋势,各国特别是大国间围绕技术、资金、企业的争夺更加激烈,我国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再靠过去那种通过低成本、低价格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和合作的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加强科技创新,着力提高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塑我国经济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新优势。
二、质量强国建设对推进体制改革和政策转型提出了紧迫要求
质量强国建设包括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增强、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等方面,内涵十分丰富。与量的增长和做大规模不同,质量提升是要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产品向品牌、制造向创造、经济增长由投入数量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核心特征是高效率和高效益。这将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型和竞争优势重塑,也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转型。例如,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主攻方向是建设品牌强国,而品牌是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口碑,需要加强技术经济政策引导支持,为企业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从发展动力看,质量强国建设,关键要靠科技创新驱动,需要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国家创新体系,让科研人员甘于“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形成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的“原始森林”;让群众“敢创”,形成创新创业的“热带雨林”;让企业“敢投”、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形成推动企业创新的强大激励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质量强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效。全民质量意识显著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在高铁、核电、工程机械、家电、信息通信、新能源等领域形成了一批质量好、性价比高的品牌,商贸、旅游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也要看到,在质量、品牌、技术、附加值等方面,目前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质量治理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还不完善。比如,在“2022年全球品牌百强榜”中,我国仅有14个。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率为7.07%,低于工业发达国家水平。目前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消费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乃至人身安全,而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严重侵犯合规生产企业的利益。尽管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但“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一些领域产品价格政策、监管规范和法规建设滞后,不适应推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需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机制、人才培养体制以及质量统计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考核机制等与质量强国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切实解决,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扎实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建立有利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一是要营造有利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良好法制环境。坚持法治是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根本保障。要健全质量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及时更新质量、安全等相关质量标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强化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监管合作,全面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犯罪成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二是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要通过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大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支持,加快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建立质量分级标准规则,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实现产品和服务优质优价。支持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服务领域形成一批性价比高的知名品牌。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要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体制等改革,夯实质量强国建设的科技、人才基石。国际化发展是培育品牌、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要加强质量国际合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效能。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政府监管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坚持“宽进严管”,完善以技术水平、生产安全、环保等为重点的市场准入制度,分类放宽一般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准入限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和重点服务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审慎包容监管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要充分利用数据、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 王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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