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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补贴申报

事项信息

承办机构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定期限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承诺期限
责任单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常用表格
受理依据
受理条件
应交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
序号 表格名称 操作
序号 依据内容 内容详情
1 《关于青海省创业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 查看详情
序号 条件
1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对见习期满,且留用率达到30%(含)以上不足50%的,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序号材料名称纸质份数是否需要电子版
1 《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领见习生活补贴一次性奖励审批表》 1
2 见习基地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
3 见习人员名单 1
4 就业见习协议书 1
5 基地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1
6 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
7 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1
8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1
9 见习基地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费凭证 1
10 见习基地的银行基本账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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