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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事项信息

承办机构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常用表格
受理依据
受理条件
应交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
序号 表格名称 操作
1 青海省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下载模版
序号 依据内容 内容详情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查看详情
2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查看详情
3 《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查看详情
4 《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查看详情
序号 条件
1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对象标准人员:

   (1)距离退休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查看身份证年龄是否符合;

   (2)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查看是否为当年认证的城乡低保家庭;

   (3)残疾人查看是否有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是否进行过零就业家庭认定;

   (5)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否为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

序号材料名称纸质份数是否需要电子版
1 本地户籍劳动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地户籍劳动者持常住地《居住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 《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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