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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申领

事项信息

承办机构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定期限 15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期限 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常用表格
受理依据
受理条件
应交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
序号 表格名称 操作
1 创业补贴申领表 下载模版
序号 依据内容 内容详情
1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查看详情
2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 查看详情
3 《青海省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查看详情
序号 条件
1

对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青海省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经营场所、同一经营项目,已享受创业补贴,法人变更为家庭其他成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创业补贴。

序号材料名称纸质份数是否需要电子版
1 本地户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地户籍持青海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 营业执照(省内注册企业无需提供,可通过数据协同核验)
3 《创业补贴申领表》(合伙创业的还应提供合伙人员花名册)
4 高校毕业生(通过数据协同核验或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信证明)、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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