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拟命名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名单的公示
按照《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评审命名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市州申报推荐、综合评审,省民宗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拟命名8家单位为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现予以公示。
如有需要反映和说明的事项,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民宗委反映。公示期为7天(2021年6月2日至6月10日)。
办公电话:0971-8245705 8247967(传真)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971-8218872
邮箱:smzw8245705@163.com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的公示名单
序号 |
地区 |
命名单位 |
备注 |
1 |
西宁市湟中区 |
塔尔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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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东市互助县 |
青海素隆姑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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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州贵南县 |
仁青藏文化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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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西州 |
海西州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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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北州刚察县 |
赛日雅氆氇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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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黄南州尖扎县 |
青海洛多杰智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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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果洛州达日县 |
德昂洒智藏文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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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玉树州玉树市 |
玉树州诺布岭民族服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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