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信息,为有效推动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提升教学实训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夯实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基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青海省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聚焦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生态农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推动普通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升级,加强职业院校实训教学设备配置更新,旨在加快建设高水平科学研究平台、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力争到2027年,全省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有效补足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设备短板,推动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更好适配。
为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落地落实,《实施方案》还明确了资金来源、支持标准及保障措施,省级有关部门将加强项目谋划、资金筹措、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用一批”的良性循环。同时,各高校需强化资金筹措力度,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开展绩效评价,提升利用效率,坚决防范新增债务风险,坚决防止铺张浪费。
据了解,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教育厅,充分结合青海实际和发展所需,指导高校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大与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全力改善教育领域设备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