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第一号)
根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至6月,对全省贯彻实施《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广泛了解贯彻实施情况,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联 系 人:武 奇
联系电话:0971—8457815(传真)
电子邮箱:qhrdmqww@163.com
地 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省人大民侨外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