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玛查理镇移民新村,22岁的藏族姑娘卓尕拉毛和姐姐索南卓玛通过光伏扶贫,解决了后顾之忧,安心在大学学习生活。从2017年至2019年,卓尕拉毛家共领到光伏扶贫分红及各类补助金共计2.9万元,不仅家里的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还通过光伏扶贫从事养殖,实现了多渠道创收。
这是我省光伏扶贫的一个生动注脚。
2015年以来,我省立足海拔高、全年日照时间长,可利用荒漠、戈壁土地资源多的优势,以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如今,展望青海大地,无论是在三江源头还是河湟谷地,无论是在塔拉滩还是在柴达木盆地,我省累计建成4类光伏扶贫项目,装机规模73.36万千瓦,年发电产值预期8.8亿元,扶贫收益5.7亿元,带动7.7万户28.3万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52.5%,成为质量最优、效益最佳、管理最好、成本最低的全国光伏扶贫“青海典范”。
一缕阳光能蕴藏多大的能量?
答案是:在青海,每一缕阳光,都有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致力于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奋进身影;每一缕阳光,都有来自党和国家对贫困群众的无限关怀;每一缕阳光,都照射在带动我省贫困人口告别贫困,奔向追逐高品质绿色生活的致富小康路……
暖暖光束,让乡村振兴“有方向”
光伏产业,为青海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不竭动力的同时也为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8年12月31日,总投资3.43亿元的海南藏族自治州50.5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正式并网发电,此项目属于海南州“十三五”时期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电站投入运营后,年平均发电量8000万千瓦时,年平均收益达到6000多万元。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在海南州“安家落户”以来,全州173个贫困村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破零”,并为7269户贫困户送去了真金白银。根据分配指导意见,扶贫电站净收益的60%用于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40%用于设置公益性岗位。
贵德县尕让乡千户村是一个贫困村,这里农牧业长期发展滞后,村民收入来源主要依靠采挖虫草、零散种植以及外出务工,在全乡来说发展比较缓慢。千户村第一书记加罗旦珠说:“2018年将全村50万元扶贫资金整合投入共和县光伏产业园,2019年至今年共实现收益53万元。 我们用光伏收益的资金在村里专门为贫困户开发了养老服务、河道治理、宣传员、公共设施管护、保洁、公共安全、水电保障、道路维修这8个公益性岗位,每个人每年工资1万元。今后,将利用本村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便利条件,用村集体经济发展牛羊养殖育肥屠宰冷冻一条龙产业,为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支撑。”
目前,我省共建成4类光伏扶贫项目,装机规模73.36万千瓦,年发电产值预期8.8亿元,扶贫收益5.7亿元,带动7.7万户28.3万贫困人口增收,光伏扶贫受益贫困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41.5%,受益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52.5%。我省1622个贫困村通过光伏收益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截至2020年10月底,47.16万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发电10.7亿千瓦时,收益达7.48亿元,村均累计收益达46万元;利用村集体经济和光伏扶贫收益资金设置3.46万个公益性岗位,其中长期岗1.8万个,临时岗1.66万个。
缕缕光辉,让美好生活“有色彩”
多年前,干旱少雨、草地沙化、土壤贫瘠是共和县塔拉滩的严峻现实。自从光伏产业园区建成,一方面,草地涵水量大增,土地沙漠化得到有效遏制,当地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从“绿电7日”到“绿电百日”,青海不断冲击“绿电”纪录,一百天里三江源地区16个县和1个镇所使用的“绿电”,都有园区的贡献。光伏发电所产生的绿色清洁能源被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千家万户,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的同时也塑造着百姓追逐高品质绿色生活的理念。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众多入驻共和县光伏产业园内的企业之一,在保证光伏高效运转的同时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黄河公司根据贫困户意愿,将他们安置到公司相关产业就业,帮助他们致富增收。2020年上半年,公司将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坎布拉镇尕布村11户贫困户中的13人安置在李家峡发电分公司从事保洁、保安工作,每人每年可增收3.3万元至3.6万元,实现了“就业一人,全家脱贫”,形成了贫困户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凭借光伏扶贫收益资金设置的公益性岗位,千户村的贫困户达洛才让一家的生活有了保障。达洛才让的父亲2017年去世,留下他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已80岁高龄且多病缠身,达洛才让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偏偏在这时患上了精神疾病,一家人的生活陷入窘境。千户村第一书记加罗旦珠为他免费提供了药物,待他病情好转之后,村里为他提供了用光伏收益的资金所开发的保洁员岗位,一年工资1万元,加之脱贫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政策,全家一年收入达到26000多元,他们过上好生活指日可待。
灿灿光芒,让致富增收“更长久”
光伏扶贫是我省到目前为止一次性投入最大、覆盖面最广、收益率最高、持续时间最长的一项惠民工程,对我省巩固脱贫成果、增强发展后劲、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8月底,青海省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21.4亿千瓦时,总收益16.05亿元,村均获益40万元以上,最高的超过100万元,整体效益超过预期。按照现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持续20年享受财政补贴、确保收益稳定”的政策,光伏扶贫累计收益可达到100亿元以上。扶贫效益越来越稳定可靠。
如何让光伏产业在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方面发挥更大效益?
——注重建设质量,确保稳定运行。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标准、严把关口,严格项目验收。立足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和各地区域实际情况,结合全省新能源开发的大背景,特别是在村级电站建设中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招标、统一实施、统一监督“五统一”,从源头上消除质量风险隐患,降低了建设和运维成本又保护了生态环境,把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打造成一流工程、样板工程。
——注重资产管理,确保确权到位。将联村电站资产和确权作为稳政策、稳责任、稳民心的关键,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村财乡管、确权到村”的工作机制,让电站定权、收益定向、群众定心。全省1622个贫困村中,1481个村实施平均确权;141个村采取差异化确权,实现了资产归属明晰、确定群众长期稳定收益。
——注重运维管护,用好信息系统。我省率先建成光伏扶贫大数据集控平台并开发了“青海扶贫之光”App,进一步加强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在青海省清洁能源上网需要排队轮候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光伏扶贫电量全额消纳、电费及时结算、补贴及时转付,使扶贫光伏电站真正成为贫困群众收益长期稳定、获得感强的“阳光存折”。